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张峰鸣)日前,随着1000元的罚款退款到账,一起因处罚对象错误引发的行政执法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这是栾城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入纠治行政执法领域“两违四乱”问题,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一个缩影。
长期以来,执法领域存在着趋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乱检查、乱罚款、乱查封等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与不正之风,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不仅严重败坏党和政府形象,阻碍民营经济发展,更是制约法治建设的社会顽疾。交通运输业事关社会民生发展大局,也是“两违四乱”问题的多发领域,更应成为集中纠治的重点方向。
2026年以来,栾城区司法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作用,把案卷评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发现执法问题的重要抓手,全面深入调取评阅重点领域案卷,最大限度还原执法场景,厘清案件脉络,着力纠治执法不规范、乱罚款、乱检查等问题,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7月1日,通过对交通运输局的案卷评查,发现了2024年办理的两起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件存在处罚对象错误,涉嫌乱罚款。经核查,2024年7月5日、8月28日,栾城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分别对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对象应为客运经营者,但办案人员对车辆驾驶员作出1000元罚款,存在处罚主体错误问题。
发现问题不是目的,规范整治、以案促改才是目标。针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区司法局立即做出反应。7月21日正式向石家庄市栾城区交通运输局发送提示函,明确指出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其依法撤销原处罚决定、重新进行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当日,石家庄市栾城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即对执法人员王伟伟、冀振宇做出了通报批评的处分。8月24日,相关罚款全部退还当事人,实现问题整改、责任追究、权益维护同步落实。
“两违四乱”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栾城区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督促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案件审核把关。同时始终把发现问题和推进整改相结合,将纠偏纠错和保护群众利益并重,在发现问题线索的同时,注重补齐制度漏洞,实现行政执法从“个案纠错”向“源头规范”转变。
下一步,栾城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紧盯行政执法领域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查封等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执法问题,注重常态化监督,压实执法单位主体责任。同时,综合运用案卷评阅、企业实地走访、与12345热线回访等问题收集渠道,加强问题线索收集,拓展监督信息渠道。对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能立即纠治的坚决立即纠治。坚持立行立改、久久为功,切实将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常态长效机制,以有力监督推动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以执法监督护航民生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把法治的温度送到人民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