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特约评论员 金宇

江苏扬州高邮市医保局“科”改“股”有关通知。图片来源:网站截图
近期,江苏省高邮市、涟水县等县级行政区的多个机关单位相继宣布规范内设机构名称,原以“科”命名的内设机构相应改为“股”。
事实上,这一现象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上个月,江苏淮安、无锡、南通等设区市的多家单位相继规范内设机构,原以“处”命名的内设机构全部调整为“科”,处长、副处长随之改称科长、副科长。
必须指出的是,这不是干部个人被处分降级,也不是机构整体被降格,而是一场直指“头衔通胀”的纠偏。实际上,凡是设区的地级市,政府所属部门一般都是县处级单位,部门领导享受正、副处级待遇,其部门内设机构自然属于科级,科室负责人即为科长。
然而,过去个别地方的政府部门,出于所谓“对接方便”“显得重视”的考虑,擅自“升级”了内设机构级别及其负责人的称呼,约定俗成地把科室叫成“处”。时间长了,也就沉淀成了普遍现实。当然,这里面也可能藏着一些“小心思”——同样干一份工作,头衔听起来越高,仿佛身价就越重、话语权就越大。
头衔注水,危害绝不止于称呼本身。比如,东南沿海地区的政府部门要与西部地区政府部门对接相关业务,一般都是同级部门间对接。虽然部门内设机构实际都为“科级”,负责人都为科长,但如果一边叫“处长”一边叫“科长”,极易产生职级误判,平添沟通成本和心理落差。
更值得警惕的是,长期的“语言贿赂”还容易滋生官僚主义作风。好比某些基层干部实为科长,同事、朋友却都称呼其为“处长”,久而久之,就有可能会产生“飘飘然”的心理,乃至放松自我要求。
还要看到,从“重名”到“重实”,也是治理转型的大势所趋”。从江苏2026年的集中动作,到几年前江西南昌市直机关的同类规范,再到县乡主动把内设机构改回“股”,释放的信号是一致的:机构编制管理,正从不规范的“惯性称呼”走向规范的“法定对齐”。
当然,光改名还不够。如果仅仅是把“处”的牌子换成“科”,把“科长”的称呼改成“股长”,而内部的权责边界、运行机制、工作作风纹丝不动,那这场整改就难免流于形式。名称规范的深层意义,在于倒逼职能归位和效能提升。当头衔的“隐形光环”褪去,真正立得住的,只能是实打实的业务能力、硬碰硬的服务实绩。
当前,各地机构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很多地方正在精简部门,通过“大部制”把职能相近的机构重组,让治理更加紧凑高效。而名称规范与机构精简本就是一体两面:既要在称谓上挤掉水分,更要在职能上攥紧拳头。该叫什么就叫什么,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名实相符才能权责清晰,权责清晰才能运转顺畅。
至于这轮变革调整涉及的当事人,显然不该有“官越当越小”的落差感,而是应该好好想一想,如何干好手头上的工作,更好地为老百姓服务。因为,一个部门、一个机构的权威,绝非来自“叫什么”,而是来自“能干什么、能干成什么”。